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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届选举十严禁十不准是什么(换届选举十严禁二十不准)

时间:2023-10-24 作者: 小编 阅读量: 1 栏目名: 生活百科

换届选举十严禁二十不准是指在换届选举过程中,为确保选举的公正、公平和透明,制定的一系列禁止和限制行为的规定。

换届选举十严禁二十不准是指在换届选举过程中,为确保选举的公正、公平和透明,制定的一系列禁止和限制行为的规定。具体内容如下:

十严禁:

1. 禁止弄虚作假,包括造假、伪造选民名册、票据等;

2. 禁止干预和操纵选举结果,包括利用职权、权势等进行干预;

3. 禁止行贿、收受贿赂,包括以金钱、物品等方式影响选举结果;

4. 禁止恶意中伤、诽谤候选人,损害选举公正和候选人声誉;

5. 禁止威胁、恐吓选民、候选人及其支持者,影响选举秩序;

6. 禁止非法获取选民个人信息,侵犯选民隐私权;

7. 禁止滥用公款、公共资源进行选举活动;

8. 禁止违法借机谋取私利,包括利用选举过程谋取职务、奖励等;

9. 禁止私设选战指挥部,破坏选举秩序和规则;

10. 禁止其他违法、不正当行为,影响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。

二十不准:

1. 不准在选举过程中玩弄政治手腕,搞政治投机;

2. 不准泄露选举相关的秘密信息;

3. 不准借机对候选人进行侮辱、诬告;

4. 不准破坏选举现场和设施;

5. 不准妨碍选民履行选举权利;

6. 不准干扰选举工作人员正常履职;

7. 不准扰乱选举秩序;

8. 不准利用网络进行投票舆情造势;

9. 不准对候选人进行人身攻击;

10. 不准恶意炒作选举事件;

11. 不准串联、组织蛊惑选民;

12. 不准捏造虚假选民名册;

13. 不准利用非法手段搜集选民个人信息;

14. 不准向选民散发虚假宣传资料;

15. 不准私自拆毁、毁损候选人宣传物;

16. 不准拒绝接受犯罪记录的候选人参选;

17. 不准限制选民言论自由;

18. 不准阻碍候选人竞选活动;

19. 不准干扰候选人与选民的正常互动;

20. 不准进行其他违规行为,破坏选举公正性和公平性。